为切实保护南岳衡山生态环境,进一步扩大南岳衡山作为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提名地和全国首批5A级旅游景区的对外影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区政府决定,2010年8月6日全面启动上市环保香,11月1日起全面推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禁止非环保香进入寺庙道观。①从7月22日起,各寺庙、道观内环保香要正式上柜,7月28日非环保香全部下柜。②从7月28日起,各寺庙、道观要安排宗教人士在门口值班,开展宣传劝导工作,11月1日后,禁止非环保香进入寺庙道观。③11月1日后,所有寺庙、道观禁止使用非环保香,非环保香用三根线香替换,或者引导客人去寺观内重新购买环保香。 二、宾馆、旅行社要率先推行使用环保香。从7月22日起,各宾馆必须上柜环保香并积极引导客人使用。从7月28日起,旅行社必须引导团队客人使用环保香,否则不予门票优惠。 三、公务接待必须使用环保香。从7月28日起,区内各单位公务接待必须引导客人(如客人有烧香意愿的)使用环保香。一经查实未按规定执行的,第一次领导约谈,第二次停开免票1个月,情节严重的停开免票2个月,并追究主要领导及陪同人员责任。 四、加强执法检查。①从8月6日起,堵住非环保香源头。由质监、工商、交警等部门组织力量集中查处,严厉打击违规的区内生产厂家和批发商,关停区内非环保香小作坊,查处运输非环保香的车辆。②11月1日环保香全面推行后,禁止销售非环保香,由质监和工商部门组织力量对全区所有经营非环保香的经营户依法进行查处。 五、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制。将推行环保香工作任务量化细化到相关部门,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结合路段管理,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制。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推行环保香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抓好本单位干部职工或辖区内香炮经营户及村(居)民推行使用环保香的工作。凡是工作落实不力、本单位干部职工或辖区内香炮经营户及村(居)民仍有使用非环保香的,严格按目标管理考核规定扣分。 南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O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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